天纵君(SKYLABS)每月都需要往返于深圳和上海两地,随身携带的锂电池或充电宝有大有小的,经常为此会遇到一些特殊的安检要求,那到底航空运输中是如何规定乘客可以携带的锂电池数量的呢?
天纵君查询了相关资料发现:在2015年,中国民航总局就重申了关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相关规定:旅客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 (手表、计算器、照相机、手机、手提电脑、便携式摄像机等)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,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,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(瓦特小时)。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,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,但不能超过两块。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。
上面民航总局规定时使用了“瓦时(Wh)”来判定锂电池是否可以携带登机,而不是我们常见的毫安时。事实上只要锂电池上的标识必须清晰可见,这是所有锂离子电池,包括设备电池和充电宝,都可以计算出来的单位。简单的说电池标识如果只标注了毫安时,我们可以先除以1000,再乘以额定电压来得到其对应的瓦时数。比如一个10000mah,3.6v的充电宝,换算的瓦时是36瓦时。所以说其实10000mah的充电宝是远远小于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的。天纵检测截至今天其实还没有遇到过超过100Wh的充电宝。
另外天纵检测也查阅了《危险品速查操作手册》。里面也写明了不超过100Wh的锂电池,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20块备用电池登机,具体如下:
通过以上的一番查询,情况比较明确了。如果电池容量不超过100Wh,每位旅客最多携带20块备用电池登机,理应允许。当然以上规定是正常情况,在中国某种特殊时期,根据安保的要求其实这个规定是可以大大加严的,虽然和现有航空运输明文规定有所抵触但这就是中国国情了。